现在互联网上有种很不好的风气,就是对与自己观点不一样的人一点都不包容,而是动辄采取“阶级斗争”方式,点名道姓扣政治大帽子,把一个人朝着死里整。
不要这样吧。大家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同属一个利益命运共同体,只要发言不违宪,彼此可以争论,可以激烈争论,相互狠狠抨击,但应该尽量就事论事,没必要把对方当成敌人吧?人民内部矛盾不能搞得跟敌我矛盾一样,我想大家都学过教员的那篇著名文章,听过这一政治教诲。
在合宪的范围内,在不冲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如果说的话仍不合时宜,还有平台会处理,能够留在互联网上有点影响的帖子,应该说都没有根本性问题。所有人应当尊重他人的表达权利,批评对方也应该尽量对事对话不对人。而一些人把自己当成“正义的坐标”“道义的裁判者”,把与自己在具体事情上观点不一致的人指名道姓粗暴定义成大逆不道的“卖国者”“人民的敌人”,甚至极力想要把人家“搞死”,我想问:谁给了他们如此张狂的权力?他们难道不害臊不脸红吗?
我们的舆论场应当是有原则的,维护宪法的,同时也是多元的,人们有在合宪和不抵触大政方针、不挑战公序良俗前提下自由表达的权利。舆论场的有序和宽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千万不要让帽子横飞的不堪场景在我们社会里死灰复燃。
请一些人自谦些,让我们所有人都自谦些,谁都不要以为自己比别的人在道德上更高尚,更绝对接近“政治正确”。尊重他人的正当话语权应被看成现代社会成员最重要的修养之一。在下老胡愿与所有“大V”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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