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相出生于1965年2月,辽宁东港人,曾任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省青联主席,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盘锦市委书记,鞍山市委书记等职,2018年1月转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经查,孙国相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授意私营企业主出钱跑官买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纪法意识淡漠,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得银行贷款、专项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国相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